为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贯彻落实江西省电力公司问题清单梳理工作要求,有序推进问题清单梳理工作,全面完成公司问题清单梳理,3月20日,泰和县供电分公司启动问题清单梳理工作方案。
公司成立问题清单梳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和指导问题清单梳理工作,负责问题清单梳理相关重大事项协调、重要决议审议等事宜,定期听取问题清单梳理工作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务资产部,负责问题清单梳理日常管理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问题梳理,汇总整理问题清单,协调履行材料审批,跟踪督导问题整改。
财务资产部负责汇总公司系统各单位问题清单梳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公司,主动与市公司财务资产部沟通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组织开展问题梳理,汇总整理问题清单,协调履行材料审批程序。办公室负责统筹公司领导与监事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协调公司领导与市公司问题清单工作领导小组联系,以及督促落实和统筹推进问题清单梳理工作。
各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本专业相关问题清单梳理工作,组织协调配合部门,指定部门负责人和专人,负责专业问题审核确认、督导整改。
公司“一把手”为本单位问题清单梳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并指定一名配合监事会迎检工作的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按照监事会提出的公司领导包企到人、问题整改责任到人的要求,依据公司领导班子职责分工,编制公司管理分工表、问题清单责任分工表。公司每位领导将深入生产班组、供电所等基层单位开展调研,协调推动问题整改。
自查范围覆盖公司各专业部门、新农电,延伸到供电所、生产班组等最基层单位。自查工作要结合内外部检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风险点,围绕监事会问题清单明细表中的问题和国家电网公司巡视关注的重点进行,自查内容重点关注公司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以及国资委工作部署方面贯彻落实情况,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重大决策落实情况,企业经营管理,企业党建方面等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根据省、市公司要求,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20日)
2、问题梳理与自查阶段(2个月,3-4月份)
3、梳理督查阶段(2个月,5-6月份)
4、问题分析阶段(2个月,7月1日-8月31日)
5、清单建立阶段(2个月,9月1日-10月31日)
6、整改提升阶段(2017年11-12月至2018年12月)
7、整改“回头看”阶段(6个月,2019年1月1日-2019年6月30日)
按照监事会“问题定位要准、数据定量要真、典型事例要实”的总体要求,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6〕63号)要求,以问题风险导向、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落实为工作主线进行,采取自查方式,开展问题清单梳理,推动公司内控流程完善、管理水平提升。